分卷阅读21
挚爱的豆腐火腩饭。” 听起来很像TVB里的常见台词。 曾博驰点点头:“那就来一份。” 他在靠墙角的桌子坐下,背靠墙,面对着门口。 老板娘给厨房交代后,折回来跟曾博驰唠嗑:“你知吗,隔壁终于有人租下来了!” “嗯,我刚才看见在装修了,是做什么生意的?” “我还没见过老板,问了装修工人,说是搞美甲、护肤之类的,赚女人钱咯。” 老板娘压低声音,神秘兮兮问:“曾sir,你说这新租户知不知道之前店铺发生的事啊?要是知道了还敢租的话,那就好大胆了。” 餐馆隔壁的店铺两年前开了家早餐店,兄弟俩开的,最出名的是自家制叉烧包,凡吃过的都赞不绝口,每日限量发售,一出炉就被街坊们抢购一空。 可有一日,一位老太太在叉烧包里吃到了一截带肉的小骨头,老人一开始以为是未剃干净的猪骨头,吐出来一看形状又有点像鸡爪,上面还带着指甲。 老太太眼神不好看不清,戴了眼镜,这一瞅把她直接吓失魂了。 是一截小尾指!女人的! 老太家人报了警,可派出所民警赶到早餐店时发现,早晨还开店做生意的店铺,已经人去楼空。 后厨的砧板和菜刀缝隙都藏有一点血渍,清洗过的地板和墙壁在鲁米诺试剂显像下,到处都溅满了血迹。 连天花板都有。 但经法医检验,现场提取到的血渍是动物血,并非人血,现场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殺人事件发生。 老太吃到的手指头,在失踪人口档案库内没有找到相匹配的DNA。 但为什么那两兄弟要逃?肯定是心虚呗。 当时案件由曾博驰负责,在现场勘查时餐馆老板娘才知道这糙汉街坊是刑警。 这种骇人听闻的事件在街坊之间飞速传开,大家七嘴八舌,称这店铺是现代版人肉叉烧包店。 消失的两兄弟抓不到,这案子被挂了起来,店铺被解封后,业主贱租贱卖都没人敢接手,连房产中介都不情愿给他推销。 这一空下来,就空了一年多,到这两天终于有人顶手。 曾博驰没接老板娘的话,毕竟这案件经他手,有些细节不好公开。 好在老板娘是个自来熟,继续碎碎念:“也说不定是业主隐瞒了呢……啊,欢迎光临。” 进来了个客人,老板娘赶紧走到收银台后,问:“靓仔,看下吃什么啊。” “老板娘有什么推介?”男客人问。 “烧腊三宝饭是我们招牌来的,尖椒炒牛肉、窝蛋牛肉饭都ok,哦,今日还有豆腐火腩饭。” “这样,五个尖椒牛肉饭,加例汤,十二点时你直接帮我送去隔壁可以吗?我帮师傅们点的。” 老板娘在收银机上噼啪按着:“无问题,靓仔,你是租了隔壁的老板啊?” 正大口吃饭的曾博驰抬头看向收银台。 男人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穿着白T恤牛仔裤球鞋,刘海有些长,低头看菜单的时候会遮住浓眉大眼和高挺的鼻梁。 他笑着摇头:“不是,我帮朋友过来看看装修。” “再要四个窝蛋牛肉饭,加两个三宝饭,打包,现在带走。”男人突然想起什么,问了句:“三宝饭里面有葱姜蒜或韭黄吗?” “白切鸡上面会淋葱姜蒜蘸汁哦。” “那其中一份走蘸汁,她不吃葱姜蒜。” 老板娘在打出来的小单子备注上要求,笑道:“靓仔你好贴心喔。” 男人笑笑,没再说话。 烧腊师傅手起刀落,好快几份外卖就打包好了,老板娘将饭盒和汤碗装好,一齐递给客人。 曾博驰突然感觉到一道视线。 他抬眸,却只看见那提着两大塑料袋的男人,用肩膀顶开软帘子走了出去。 ————作者的废话不收费———— 咱们先尽力攻略一下曾sir~~ 020 三宝饭(二更) 由下至上,楼梯间的光线从暗沉逐渐过渡至光亮,犹如从海底升上了海面。 爬上八楼的窦任出了一头汗,装防盗门的几位师傅正在调试电子密码锁,春月站在一旁。 “你真的不存指纹进去吗?”其中一位师傅问春月。 “不用了,用密码就好。” 窦任招呼道:“师傅们,干完活就来吃饭吧。” “行。”安装师傅抓起毛巾擦了擦汗,问:“你女朋友说不存指纹,你呢?趁着我们在,可以调试一下门锁,如果有问题能及时给你们处理。” 视线飞快扫向在一旁抱臂而站的春月。 见她没太大的反应,窦任才回答师傅:“没事,我也用密码就好。” 从城中村的握手楼搬出后,春月住了几天酒店。 新租的屋子一厅两室一厨一卫,带个小阳台,前天窦任托人出面签了合同,今天他帮春月从酒店把部分东西搬了过来,也顺便把大门和卧室的门都换了。 密码锁无所谓,等师傅走了,窦任会重新换成自己定制过的门锁,要安装虹膜识别锁,防盗级别要提高,原本有的温度监测也要安上。 门锁不用指纹是因为,春月的指纹早被磨平了。 三四个搬家纸箱堆在客厅边角还未打开,那是春月的全部家当,其中春月收藏的一只只达菲熊已经占了一箱。 “王雅丽”用的东西气质款式都不适合新人设,除了部分贴身衣物,其他的衣裙鞋裤春月都让老熊处理掉了,连那台粉红色电脑和网红标配猫耳耳机,也销毁了。 “王雅丽”从此在这个世界上销声匿迹。 他们把餐桌让给师傅们,两人躲在卧室里吹空调。 房东的那块床垫弹簧都坏了,翻个身吱吱呀呀的,窦任就让收废品的收走了。 要重新买块好的,得经得住春月瞎折腾。 两人盘腿坐在裸露的床板上。 饭盒盖子打开时饭菜还热乎着,窦任把没淋葱姜蒜蘸料的那盒推到春月面前,再把半边咸蛋拨拉到她的饭盒里。 春月则夹了两块瘦叉烧给窦任:“太多啦,我吃不完。” “等你吃剩了再给我。” 窦任把叉烧还给她,忽然提起:“刚才我在餐馆里看见姓曾的了。” 春月眼睛一亮:“是吗!他真人长得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一糟大叔,邋里邋遢的,也不知道你看中他哪里,非要搬来这里。”窦任拿筷子尾部想敲她脑瓜,被她飞快闪开。 她舔了舔嘴角,满眼狡黠:“你不觉得很刺激吗,就住在刑侦队长楼上耶,我决定的那天兴奋得整晚睡不着。” 窦任一顿,埋头扒饭,不再说起这话题。 春月决定的事情,可能除了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