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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让他这么高兴吗?季无名小小的身板,让季茗越看越入迷,那条白嫩胳膊上蜿蜒的长条结痂就是一瞬间露出来,一瞬间缩回去的。 季茗疑惑走过去,霸道地关掉火,卷起季无名长长的衬衣袖子,三条伤痕就这样显现在季茗眼前。一条红色的很新鲜,另外两条颜色较深,其中一条已经开始脱落。 “这是什么?” 他第一反应是有人欺负了他,怒火瞬间蔓延。 季无名支支吾吾道:“没什么,树枝划的……” “你把我当三岁小孩吗?谁看不出这是刀子割的,说谁割的!” “……没人割。” 季茗大吼:“你说不说!季无名!你现在长胆子了啊!我说的话你都不听了!你还认不认我这个老子了!” 听到这里,季无名身形一晃。季茗是在说不要他了吗?如果季茗不要他了他该怎么办?他不能离开季茗,没有别的人像季茗这样了! 没有别的人会像季茗这样对他…… “我自己割的……”季无名还是招认了,他不敢看季茗的眼睛。 季茗不可置信,“你自己割的?他妈的你给我说你自己割的!你神经病啊!哪有人自己割自己的肉!季无名你出来,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季茗从来没有这样生气过,就算他把自己领回家里不闻不问,吩咐他做这做那,也从来没对季无名发过火。 他感到害怕,紧紧抱着自己的小身板,跟着季茗来到客厅。 季茗坐在沙发上,盯着瑟瑟发抖的季无名,好似要把他盯出洞来。见季无名茫然害怕的模样,他气的上前扒季无名的衣服:“脱了!自己脱了!脱光!老子倒要看看你割了多少条!” 少年单薄的身体呈现在季茗眼前,他却没像之前那样无耻地肖想。 除了胳膊上,还有腰侧部,大腿根处,一条条如蜈蚣的结痂,还有淡粉色的疤痕。少年倒是聪明,这些伤痕全都在人不易察觉的地方。 想到少年一个人躲在屋里用刀慢慢划伤自己的身体,他一阵阵火头冲上来,控制不住音量,怒吼道:“他妈的老子把你捡回来,把你带到医院治好,用最好的药让你身上的伤完全消失,就是让你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你倒好给我弄这么一出!我把你治好就是让你自残的吗!季无名!你今天给老子解释清楚!要不然没完!” 季无名低着头,全身都在颤抖,不敢说一句话。 季茗气得去他小屋子,翻看季无名的小本子,本子上没有一个字,全是画,各种天马行空荒诞不经。再拿起一个,上面是四格小漫画,同样没有字,一个个Q版人物生动形象,季茗竟全部看懂了。打开他上学时用的书,也全是季无名涂画的内容,没写一个字的笔记。 正想合上质问他,突然看见一行字,正正当当写在那一页的正中间。 “智障!笨蛋!哈哈哈!白痴!笨蛋!” 每个字都被红笔打上大大的叉,下面季无名一笔一画地写:我不是智障,笨蛋,白痴! 每一划都透出无言的愤怒,力透纸背。 看到这些,他突然心情平定下来。为什么冲季无名发火呢,这不是他的错。 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烟雾缭绕间,仿佛已过了半生。 他把烟按熄了,脑中出现的是季无名皱紧的眉头。原来他不是讨厌烟,而是恐惧,这些他从来都不知道。 今天之前,他没有资格对季无名一系列无常的行为大呼小叫。 最没有资格的就是他…… 张志谦从办公室出来,轻手轻脚关上门。 他是这家医院的精神科医生,成为季无名的主治医师,已经过去了十年。十年前,他还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年轻,如今人已到中年。 接手的病人一个接一个,许多看不清的事情也已看开,唯一遗憾的就是季无名了,这是他第一个病人,他希望这个如天使一样的孩子从泥沼中走出,戴上属于他的花冠,但却始终没有成功。 季茗问:“怎么样了?” “睡着了。”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十年为着同一个目标,两人心照不宣,虽没说破,但都把对方当作了朋友。 张志谦先开了口:“接下来怎么办?” “能怎么办,当然是先把无名治好,我可不想再看见他自残。” “前提是你要改变自己,你的脾气和行为对他很不利,他以前是很喜欢你的,把你当自己的亲人,也许是亲爸爸,谁知道呢……他现在这样都是你自己作的。” “我也不想这样,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你要控制住,否则他就永远好不了。” 季茗痛苦地坐在凳子上,双手抱着头,“我不知道他还瞒了我这么多,我以为只是他爸爸打他,谁想到这么严重,他以前这么可爱,现在就像一具行尸走肉。” “不是,他不是,你看他的漫画了吗?里面每一个人都在苦苦挣扎,就像他自己,但却保持了一种向上的精神。他在等待,也在期待。只有你,记住,只有你能救他。”张志谦看着季茗,仿佛要把自己的力量塞到他身体里。 “我该怎么办?” “首先,改变他对你身份的看法。” ……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好啊下午好 ☆、第五章 季无名醒来时是在他住了十几年的家里,那座他逃离魔窟后的一处光明之所。命运却开了个天大的玩笑,魔窟之后还有魔窟,短暂的光明后仍是黑暗。 在这座房子里,季茗把他捡回家,给他吃给他家。也是在这座房子里,季茗把他占为己有。那一场翻云覆雨,已经铭刻在过去的岁月里,成为他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疤痕。 他知道季茗在外面,那个小家伙也在,那两个人毫无情理占据他全部的生活,一个霸道,一个可怜又期待。 但他给不了,他什么都给不了。 就让他永远沉浸在幻想中的世界。 季无名的房间还是走前的模样,分毫未变。书桌上没有一丝灰尘,一定是季茗让保姆打扫了。他下了床走到书桌前,手指慢慢拂过码得整齐的画纸,情绪不明。 他从小就喜欢画画,荣缺把他关在家里,他无事可做就坐在凳子上开始画,一开始掌握不到要领,胡乱一气地画。每张画都能表示他当时的心情,快乐画面便明亮,愤怒就是凌乱无比的线条,害怕便是低沉色彩。 后来,他学会了隐藏自己的情绪,不再如此明显表现,他把自己当作一只乌龟,整日缩在壳中。 他抽出一张纸,拿起画笔开始画。 画什么,他不知道。 很快一只奔跑在原野的白鹿显形,那白鹿充满灵气,神采熠熠,昂着头仿佛是草原上最高贵的灵魂。仔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