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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你 第13节

    江粲点头,蹲下给小白解脖栓。

    是炖的白乎乎的鸡汤,苏哈奶奶住在隔壁,江粲昨天帮她修过水管,这不难猜到。

    不一会儿,木门在外面被敲得啪啪响。

    江粲去开门,温若留意听,是村长的声音,不流利的普通话。

    “江粲!羊好几天不回家哩。”

    他说的简短,可是从神情上来看事情十分焦急。

    温若闻言从厨房走出来,江粲已经在收东西换衣服。

    她和村长打招呼,了解到这批的山羊进山好几天没回,不得已来求助江粲。

    每逢寒暑假,江粲会帮村民牧羊,桀骜不驯的少年在马背上能驱策上千只羊。

    这里的羊最听他的话,老牧民都很服他。

    另外,他还是护林队的成员,白禾村后的原始森林,地大物博,野兽出没,江粲记忆力好,又常进常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里面的环境。

    他是进山找羊的不二人选,村长看他跟看宝贝一样。

    温长河曾经说过,江粲就是全村老头老太的命根子。

    江粲拿好装备出门,半边身子出去的时候,他转头,嗓音清淡,“不用等我。”

    温若点点头,“快去吧,我给你留饭。”

    村长拉来了江粲的马,他纵身一跃,跨坐到白马背上,动作行云流水。

    而白马似乎有感应,雀跃地甩尾巴蠢蠢欲动。

    江粲微扬下颌,拉动缰绳,低吼一声,白马立马如箭般射出,通体肌肉呈现漂亮的线条,矫健有力,毛发迎风飞扬。

    他是蝉联赛马比赛的冠军,无人匹敌。

    温若在窗户前看着少年融入天地间的景色,在炽热的晚霞下,在碧绿的草地上,他着黑色劲装,骑雪白的马,意气风发,恣意盎然。

    她知道自己永远都感受不到他马背上的风,和身体里血液汹涌的滋味。

    那般鲜活激烈,充满碰撞力,不属于她。

    她的眼里流露出渴望,看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

    江粲出去大概四十分钟就回来了,正巧在天完全黑的时候。

    木屋前点着一盏灯,江粲已将马归还,他脱下手套,取钥匙开门。

    门在里面自动开了,“粲粲,你回来啦。”

    温若的脸出现在门缝里,她嬉笑着,露出浅淡的梨涡。

    桌上摆放着今晚的晚餐,除了鸡汤,还有一荤一素。

    温若的厨艺遗传自母亲,令人赞不绝口。

    江粲洗手完坐下,他现在吃饭很斯文,和刚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他的发被风吹乱,露出额头,碎发搭在鼻梁上,高挺的鼻子撑着眉目,清晰的下颌线,画出完美的少年。

    眉头疤,断掉的一截,为这张脸增加戾气和辨识度。

    每个少年都是与众不同的存在。

    温若偷偷看偷偷笑,她不负所望,当真把江粲养得很好。

    可只有她看过他的脸,在学校里,江粲把自己包裹得很严,故意留长的刘海挡着上部分,拉倒顶的衣领挡住下部分,藏住整张脸,老师也管不了他。

    她当然也管不了,小时候她还可以摸他的头发,现在他都不碰。

    他们无声地吃饭,小白蹲坐在桌子旁,等待施舍。

    洗碗是江粲负责,她吃完放下就行。

    她躲到厕所里,掀起裤腿查看伤情,果不其然,膝盖乌黑发紫,布满血点。

    她的手臂,腿肚子,还有脚踝都有伤。

    处理完伤口,她站在镜子前,眼睛红彤彤的,想到明天还要去学校,只觉得胸口有重物压着。如果她有钱就好了,就当她倒霉,把班费补上就是。

    可温队长工资绵薄,要养活一大家子,经济困难,他们平时都很节省。刚交的班费,是她节省再节省下来的钱。

    温若忽然很讨厌镜子里的样子,如果不是她先天不足,如果她去上体育课,是不是大家就不会怀疑她。

    原本她以为做透明人就很好,可看到汪诗诗丢班费后,那么多同学安慰她。

    温若闭上眼睛,回忆起当时的场面,酸涩淹没心头。

    她从厕所出来,拿了自己做的橘子罐头,要去送给苏哈奶奶。

    出门的时候,江粲正好在门外的院子里,他正在忙活那堆木头,温长河教过他点手艺,江粲不爱和人打交道,曾做过不少家具,造型优美,耐用又结实。

    “粲粲,你小心点手,我去苏哈奶奶家。”

    苏哈奶奶的子女都去县城里居住了,她一个人住,因为读过书,她认识汉文,会说普通话,平日里常和温若家来往。

    她很喜欢温若的橘子罐头,又连忙抓了几把糖果给她。

    “江粲喜欢吃糖,一定会很开心。”

    苏哈奶奶眯起眼睛,“说起那个孩子,他可真心细,昨天帮我修完水管,还帮我把灯泡换了,你看这屋里的光是不是比以前亮了。”

    温若抬头,果然如奶奶所说,她一脸骄傲自豪。

    “我们家江粲应该的。”

    和苏哈奶奶闲聊片刻,温若就要回家写作业,她颇不利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深吸气进屋,屋里面静悄悄的,只有小白冲他摇尾巴。

    她看了眼鞋架,发现江粲的鞋不见了。

    无月的荒夜,重点高中旁的居民楼,家家灯火通明,学子认真苦学,只为走出偏僻的县城,用知识改变命运,有朝出人头地,报恩父母,报效社会。

    “喂,小破烂,我的作业写完没?”

    “快,快写好了,还差英,英语。”

    闻言,汪诗诗剜了一眼趴在地上写作业的女生,闪过些许狠厉。

    屋子里满是烟味,电视亮着也没人看,汪诗诗和高年级的学姐们在沙发上吞云吐雾,茶几上铺满外卖和易拉罐。

    “诗诗,你上回买的衣服呢,让我们也看看国际大牌的样子。”

    汪诗诗“啊”了声,回道:“夕颜姐怎么可能没见过大牌子,我这就去拿来。”

    她起身走进卧室,从堆满衣服的床上扒拉出好几件,穿在身上掐腰走出。

    欢呼声如沸腾之水,学姐们围到她身边夸赞并试穿她的衣服。

    低头写作业的女生抬眼从镜子里看着她们,只是很快又低眉顺眼,忙接着写作业,她舔了舔干裂的嘴皮,眸色暗了暗。

    “诗诗,你也太有钱了。”

    “是啊,这件衣服好特别,你们看我穿起来怎么样?”

    “夕颜姐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好,穿什么都美死了。”

    “那这件衣服送给我吧,诗诗?”

    汪诗诗的笑僵住,面对以夕颜为首的学姐们,她内心踌躇。

    她不敢得罪她们,在重点高中不仅有学习好的学生,还有一部分家里有钱有势的学生。

    汪诗诗的父母是做小生意的,平时汪父汪母要照看铺子无法顾及女儿,于是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并雇保姆给她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父母自觉亏欠,在物质上尽可能弥补孩子。

    夕颜要去的这件衣服,价值五位数,汪诗诗有点肉疼,可夕颜学姐家里有钱有势,在校内校外认识很多人,她必须得巴结着这位靠山。

    “好啊,只要夕颜姐不嫌弃,尽管拿走好了,这件衣服我也不怎么穿,你穿着比我好看。”她甜着嗓子回答,心想绝不能让对方认为自己小气。

    夕颜受用地挽住她的手臂,“我就知道诗诗是个大方的女孩,所以我喜欢呢。那个叫温若的病秧子,我看着就晦气,一股小家子气,不懂那些男的喜欢她什么,明天你把她带到我面前来,我把她头发剪了,看她还怎么嚣张。”

    说起温若的头发,汪诗诗想起常听男生夸她长发飘飘是小仙女。

    汪诗诗坐在她的旁边,近距离打量过她的头发,乌黑亮丽,绸缎般丝滑,映衬她的皮肤柔白如雪,仿佛浑身都在散发细腻莹光。

    温若扎头发,班上的男生便神魂颠倒。

    当女生们有个共同讨厌的目标,便有说不完的话题。

    夕颜走的时候,小区里的窗户灯还亮着好几户。

    “这些书呆子,认真学习,将来还不是给我打工。”

    她的话引得同行姐们哄笑。

    夜深不好打车,好不容易有一辆,大家也让给她先坐。

    夕颜上车,门关上的那刻,她忽然冷脸。

    “去城北新村。”

    司机在后视镜里打量她,一眼看见她身上的衣服,人尽皆知的大牌logo。

    汽车发动,在县里年代最久的老小区停下。

    夕颜下车的时候回头瞄着的士离开才往里走,她裹紧外套,弓起背,缩着脖子,半点气质不顾。

    老小区的路灯年久失修,昏暗的灯光只能照出马路轮廓。

    空气里散发着臭水沟的味道,她屏着气,眉头从踏进这里就没舒展过。

    破败的小区里,到处都是垃圾,这就是她的家。

    她走进逼仄的楼道,没有灯光,扶梯摇摇欲坠,而墙上有可能摸到黏腻的东西,两相比较她选择后者。

    突然,她摸到有温度的东西。

    是人。

    第10章 白禾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