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历史小说 - 重生北魏末年在线阅读 - 第353章

第353章

    高澄摇头无奈道。

    娄昭知道了高澄是有公事来寻,当即将他引入府中,舅甥两人在厢房中对坐,娄昭说道:

    “阿惠有何事,但说无妨。”

    高澄目视随行的高季式,高季式立马往屋外值守,防止有人偷听。

    确认不会被人听去墙角,高澄也不藏着掩着,直抒胸臆道:

    “澄招募两万盐工为军,与父王说是看护盐场,实则另有大用。”

    娄昭闻言脸色大变,劝阻道:

    “阿惠,姊夫信爱于你,你万万不得被权欲所惑,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祸事,我听闻姊夫堕马以后,患了头疾,时常发作,阿惠再且忍耐一些时日。”

    高澄闻言,哑然失笑。

    也难怪娄昭要乱想,如今关东牢牢控制在高氏手中,高澄突然神秘地告诉他的,自己手头两万盐兵将有大用,娄昭自然以为是高澄耐不住寂寞要与高欢相争。

    “舅父多虑了,当日在晋阳,澄归权于父王,如今又怎会忤逆不孝。正如舅父所言,父王体态欠安,澄所虑者,唯久在洛阳,于晋阳军中素无根基,于是新建两万盐兵,与京畿军合兵五万,再加以父王旧恩,当可稳定局势。”

    娄昭听他解释这才放下心来,只要不是他们父子争权反目,别的都不算个事。

    但他还是疑惑道:

    “阿惠与我提起盐兵,所为何意?”

    高澄正色回答道:

    “我欲练就两万强兵,唯舅父可受此重托。”

    当即就与娄昭分析起来。

    高澄没办法把这两万人带回洛阳,总不能打着看护盐场的幌子组建起来的盐兵,却常驻洛阳吧。

    而他也没打算把盐兵分散在煮盐的幽、沧、瀛、青四州。

    既然要选一州集中安置两万盐兵,则非冀州莫属。

    首先冀州与沧、瀛、青三州相邻,与幽州相隔不算远,若有暴乱,可随时奔赴。

    其次冀州刺史是他亲娘舅娄昭,把这两万人交由娄昭代为掌管,远比旁人放心,毕竟他无法在河北久留,终究是要回洛阳的。

    尤其是得知自己出巡的一个多月里,娄昭专心处理政事,并未与高洋、高演有过交集。

    这般明理,也是高澄放心将这两万人交托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娄昭久在军旅,自是一员良将,由他代掌,也可主持操训。

    当年一众京畿兵,大部分是由慕容绍宗与斛律光练成,他们一个镇颍州,一个镇梁州,鞭长莫及,高澄麾下不缺大将,但多有任职,被安排在河南南部,防备萧梁。

    在河北能够信任的将领只有舅父娄昭与姑父定州刺史厍狄干,定州距离沧、青二州较远,而且与高澄的感情也不比得娄昭。

    娄昭毕竟与他同镇洛阳五年有余。

    当然,高澄只是与娄昭说了冀州的地理位置,以及他对舅父的信任,至于监视等事,那是绝口不提。

    娄昭听了高澄一番肺腑之言,也不推辞,他拍着胸脯保证道:

    “阿惠尽管放心,我会将政务交由幕僚代为处理,专心练兵,不出一年,必为阿惠送上一支精锐士卒。”

    高澄摇头道:

    “欲得强军,还得战场上见真章,不过,一切就劳烦舅父了。”

    说着,他起身向娄昭郑重行了一礼,身为舅父的娄昭坦然受之。

    其实对于高澄来说,青州刺史赵彦深、相州刺史杨愔,都可以托付,但两人都是文士,到底是比不得娄昭熟悉军务。

    第二百一十三章 奴隶与耕牛

    高澄在信都游历乡里,体察民情,耗费了太多时间,但也并非没有收获,以冀州为模版,多少增加了对这一时期底层民众的了解。

    毫无疑问,田亩分配是所有人最关心的事情。

    东魏承袭北魏旧制,十五岁以上男丁授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但实际落实时,通常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即男丁授田80至120亩,女子授田40至60亩,也称“倍田”。

    历史上,至北齐立国,虽然东魏西部遭遇巨大破坏,连年征战导致民不聊生,但还是减少了分田数额,由男丁80至120亩,确定至80亩。

    而更关键的一点是将授田年龄由15岁提高到了18岁,北齐在12年后建国,已经面临不小的人口压力。

    而到了隋朝初年,在狭乡地区,男丁更是仅授田20亩。

    不同时期的土地兼并方式,也有不同。

    北魏、东魏、北齐民众私有的田亩仅男丁所授20亩桑田为永业田,可以流传子孙,其余都是需要归还国家。

    法令明确规定永业田不允许买卖,因此这一时期的土地兼并,以奴婢授田与耕牛授田为主。

    奴婢授田等同良民,在东魏治下,男仆得80至120亩,另有桑田20亩做永业田,女仆授田40至60亩,麻田5亩。

    每头耕牛授田60亩,每户限4头,即240亩。

    这就是目前高澄所面临的土地兼并方式,世家大族依靠奴婢与耕牛占有大量田产。

    而依靠门阀上位的隋唐最终废除了奴婢与耕牛授田,但到了唐朝却开了一个更大的口子:

    允许永业田买卖。

    因而唐朝土地兼并方式则以世家大族积累私田,即永业田为主,最终导致公田越少,而私田越多,最终引发均田制的崩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