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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自未来 第27节

    黎青执提笔:“余幼时家中贫苦……”

    朱老爷提过他年幼时的一些事情,说起的时候眼神都是不一样的,这些

    黎青执都打算写下来。

    他写得非常顺畅,就是字有点难看模糊……不知不觉中,他就写了五百字。

    胳膊已经抬不起来,黎青执运转体内能量休息了一会儿,找两个孩子说话,又让他们来亲自己:“大毛二毛,你们亲亲爹,这样爹就有力气继续写了!”

    黎大毛黎二毛立刻就朝着黎青执亲过去,一人亲一边脸。

    在两个孩子那里充了电,黎青执拿出干净的纸,开始誊抄。

    他誊抄的时候非常用心,尽量把字写好,最后写出来的字虽然依旧不好看,但至少字迹清晰。

    而等他誊抄完,一上午已经过去,有人来招呼他去吃饭。  黎青执立刻就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厨房。

    朱家的管家已经准备好了他的那一份菜,有一小碟切片淋了酱油的白煮猪肉,一碗酱烧茄子,还有一碗咸菜豆腐汤。

    他那碟白煮猪肉和其他管事的量差不多,都挺少的,但酱烧茄子和豆腐汤的量是别人的两倍,应该是考虑到他带了两个孩子。

    此外,白米饭管够。

    这伙食放在现代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好,黎大毛和黎二毛就非常惊喜,他们没想到不仅有白米饭吃,竟然还能吃肉!

    两个孩子吃得头也不抬。

    黎青执也一样,他们在庙前村也吃茄子,但不是蒸着吃就是放饭里一起煮,那饭还都是糙米的……现在只给他们一碗酱烧茄子一碗饭他们都能吃得香,更不要说还有肉了!

    黎青执有心给金小叶带点肉回去,哪怕就一两片也好,但他没有东西装。

    糕点还好,拿张纸包着就行,肉不方便带。

    想了想,他把肉平均分成三份,其中两份夹给了两个孩子。

    结果黎大毛黎二毛都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些放回他碗里:“爹,你多吃点,养身体。”

    他们娘之前都是这么分的,说他们还小,可以少吃点,多给爹留一点补身体。

    黎青执顿时感动了:“大毛二毛,你们真是好孩子!”

    感动的黎青执,一口气吃了四碗饭,用的还是大碗。

    这时的人饭量都大,吃饭用海碗,一般女人吃一碗,男人吃两碗。

    黎青执竟然吃了四碗……瞧见的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他就知道,给没读过什么书的朱前写书,朱前的要求不会很高。

    只要他写得真实,朱前就会喜欢。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小说,接下来就按照小说的路子来写,写出朱前越过越好,一路上扬的人生……到时候别说朱前喜欢,怕是别人看了也会喜欢。

    爽文谁不爱看?

    而朱前的人生经历,本就是爽文,搁现代都能照着写出一部百万字的种田文来。

    第26章 赚钱

    朱前拿走了黎青执写的那一千两百字, 加起来也有一沓纸了。  没办法,黎青执手上没力气,控制不好毛笔, 也就难以用笔尖写出漂亮的小楷,字写得比较大。

    朱前走后, 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又去了厨房。

    朱家人一天吃三顿, 这时候的人又早睡早起……按现代时间, 朱家人早饭基本六点多就吃了,午饭十一点左右吃, 晚饭则是四点多吃。

    他回家前, 正好可以把晚饭吃了。

    晚饭依然是白米饭,没现代的米那么白, 但比糙米精细许多,至于菜,则是咸鱼、煮豇豆,还有冬瓜汤。

    黎大毛黎二毛一点不挑食,甚至只吃白米饭都觉得香, 就又大快朵颐起来,至于黎青执……他在周围人惊讶的目光里, 又干了四碗饭,吃得特别香。

    他其实还能再塞点,但吃太多别人肯定会觉得他这人不对劲。

    打了个饱嗝, 黎青执又去找管家拿工钱。

    他之前跟朱前说过他家的情况, 朱前答应他工资日结。

    这时候普通人家花钱都是铜板, 但朱家给他的工钱是银子。一钱银子刚好是一毛硬币大小的一个小银币,当然, 这银币不是铸造的,就是一个锤扁的小银饼。

    黎青执珍重地将之收进怀里,这才离开朱家,去找姚艄公。

    他是算好了时间的,去的时候姚振富还没来。

    儿子不在,姚艄公明显要放得开,笑着问黎青执朱家的情况。

    黎青执也不隐瞒,挑拣着说了一些。

    “白米饭管够,还有肉,真好啊……”姚艄公言语间很是羡慕。

    他撑一天船也能赚一钱银子,但他平常可没得吃肉。

    每天早上出门前,他都会从家里带一些饭,再带一块咸菜疙瘩,这就是他的午饭了。

    黎青执道:“朱老爷是个好心人。”

    姚艄公点头:“朱老爷人确实不错,顺隆商行有时候找我们帮着运货,从不拖欠工钱。”

    两人正聊着,姚振富满头大汗,拎着一个书箱来了。

    姚艄公当即不再说话,倒是姚振富在擦去脸上汗水后问黎青执:“黎兄在朱家过得如何?我听说朱家很没规矩。”

    黎青执无奈:“我就是一个农户,对规矩之类,不是很懂。”

    “黎兄,那你该多了解一番。”姚振富滔滔不绝地说起来,说了些朱前以前的经历,言语间对朱前很是看不起。

    黎青执更无奈了。

    朱前普通农户出生,姚振富也是,姚振富凭什么看不起朱前?

    之前姚振富曾让黎青执跟他探讨学问,黎青执也起了心思,现在却已经彻底歇了这念头。

    小

    船停在庙前村的石桥边,黎青执刚下船,就见到了在这里等着的金小叶和黎老根。

    黎老根却是第一时间窜过来,仰头问黎青执:“阿青,你今天在朱老爷那里,都吃了什么?”

    黎二毛抢着回答:“爷爷,我们吃了肉,吃了鱼,还有白米饭!”

    黎老根口水都要下来了:“阿青,你有没有带点给我?我想吃白米饭。”

    “饭菜不好带……”菜是分好的,他自己那份肉可以带回家,但米饭……他在朱家多吃点可以,带走就难看了。

    他都已经带上两个孩子蹭饭了!

    “那我下次跟着去,帮你带孩子?”黎老根满脸期盼。

    黎青执从怀里拿出用纸包好的状元糕,给了黎老根一块,堵他的嘴。

    “这是什么?”黎老根拿起就咬了一口,随即惊呼:“是甜的!”

    黎老根拿着糕点就去炫耀了,黎青执却是将剩下的糕点递给金小叶:“小叶,这是朱老爷给我的状元糕。”

    状元糕是本地常见的糕点,县城的人在入学之时,会给同窗分状元糕讨个好兆头。

    但农村人基本都没吃过,金小叶就没吃过。

    庙前村的人吃的糕点,基本上就是年糕和发糕,发糕还都放葱和盐,少有放红糖的。

    金小叶拿了一块状元糕放在嘴里,很快就因为这难得的美味眯起眼睛。

    这也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