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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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阴,宜解除、纳畜,忌开工、开业、赴任,冲猴煞北。 交出了录像后的赫尔在家里等了两天,这两天里,他只跟上门送外卖的说过几句话,其他的时间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基本上,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之外,他就只是守在手机边上发呆。 每当他出神时,几天前发生在那个“地堡”中的情景,就会在他的眼前闪回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从四具尸体的胃中取出胶囊,已经不算什么事儿了,最多就是有点儿恶心;但是要他下定决心杀死那个女人……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说到底……自卫和虐杀,是出发点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前者是为了保护自己在生理上不被伤害,后者则是为了某种心理上的满足去伤害别人。 而让赫尔觉得痛苦的就是,他本人并没有那种需要靠虐杀行为来满足的心理诉求他既无法从这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对那个女人也没有特别强烈的复仇意愿,他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一步……并迎来了一个不得不做的抉择。 人生中有很多这样的抉择,当时当刻的一个决定就能改变你的一生。 赫尔自然可以选择做“对”的事,他可以不杀那个女人,可以报警,可以把所有的事、包括与判官有关的那些一五一十都告诉警察。 那结果会怎样呢?他很可能会被拘留,然后被FCPS接手并严刑拷问,直到对方认为他没有价值时,再踢回警方那边。 届时,如果他的运气好,才可能会被释放,重新变成一个无业游民;而如果他的运气不好……比如说警方不相信他的说辞(尽管他说了真话),或者那些“至高者”的家属们想洗白自己的子女、搞死赫尔为孩子复仇之类的,他就很可能被定个“过度防卫”乃至“蓄意杀人”罪,被扔进监狱乃至宣判死刑。 当然,赫尔也可以做“错”的事,他可以按照判官说的,虐杀那个女人,把录像交给判官,从此走上一条由判官掌控着的不归路。 另外,赫尔还可以做“不对也不错”的事,他可以和那个女人谈一笔交易两人串供,各自为对方作证,想一套合情合理的证词,把罪名全部推到判官和至高者们的身上,他们俩则扮演受害人的角色……全部商量妥当后再报警。 这样一来,他们俩不但可以安然无恙地回归社会,还能瓜分掉“杀戮狂欢”资金池里的黑钱;至于以后会怎样……谁知道呢?没准那姑娘会因为赫尔的不杀之恩爱上他,没准他们的谎言会被揭穿双双入狱,没准他们会被暗网上的赌客们追杀致死…… 人生就是这样,那些重大的抉择,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即便是道德上的对错也是充满了矛盾的;你做了对的事也好、错的事也罢,都可能会引发好的、或坏的结果。 有些人一直在做对的事,人生却颠沛流离;还有些人道德沦丧、卑鄙无耻,却是飞黄腾踏、荣华富贵。 有人认为只要结果正确,手段方面大可以牺牲和妥协;但也有人认为不择手段换来的好结果已经失去了意义…… “正确”和“自由”,是永远无法达成一致、也无法分出谁对谁错的。 这两样东西折磨着世上所有有着良心和道德的人,包括……赫尔施耐德。 判官那晚的安排,重点并不是要杀死那些已经堕落不堪的“至高者”们,那些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判官真正要杀死的……是赫尔的良知。 他成功了。 赫尔最终还是选择做了“错”的事。 做对的事很难,做错的……就很容易。 人,用尽一生的时间都未必能成为一个圣人,但只要一念之间就能变成一个魔鬼。 当赫尔开始在那个漂亮姑娘身上发泄时,生理上的快感迅速就让他停止了多余的思考;他在欲海中沉沦,渐渐变得冷酷、疯狂……他那假惺惺的自我说服也被一种陌生的、病态的兴奋所淹没。 或许会有人觉得那女人是罪有应得,因为她和她的同伙们本身就是为了利益和兴趣而去残害陌生人的施暴者。 也可能有人会觉得她虽有错,但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她理应得到法律的审判,而不是这种以暴制暴的私刑。 但其实……那都不重要。 正如上文所说的,这又是个正确和自由的问题,而判官才不在乎这种问题……这种问题对他来说就是狗屎,纠结于这种问题的人对他来说就是Pussy…… 两天前的赫尔倒是在乎的,但经过这两天,他也……不在乎了。 杀死一个人的良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说赫尔的良知在那天晚上被捅了一刀,那么这两天他的良知就是在慢慢地流血等死。 做一件坏事并不会让你变成坏人,只有当你的内心适应了“做坏事”的感觉,你才是坏人。 判官在确认了录像后没有立即去联系赫尔,就是在等这个……假如这两天内,赫尔的痛苦和纠结没有缓解,并愈演愈烈,让他产生了忏悔、自首、乃至自杀的想法,那么他就是无用的;但假如他适应了……接受了这一切,他便算是通过了最后的一道试炼。 ………… 陈旧的电子门铃发出了刺耳的长鸣。 噪声将赫尔的思绪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顺势看了眼时间,发现已是下午两点。 走向门口时,赫尔才想起自己好像并没有叫外卖,这让他的脚步稍微滞了一下,但一秒后,他就继续朝门口走去,因为他猜测那可能是推销员。 “谁啊?”问这话时,赫尔已经打开了门。 他现在胆子可大了,有人叫门都是先开门再说话。 “你好,我叫詹姆斯兰斯。”兰斯站在门外,穿得还是一身很休闲的夏装,说话的语气也是一贯的轻浮。 赫尔将其上下打量了一番,接道:“卖药啊?” 赫尔住的街区很乱,因为房租便宜,附近常有皮条客、收债人、以及卖大麻的小混混往来走动。 “白痴吗你?”兰斯说这话时,推门就进,一个侧身就挤开了赫尔,进了屋里。 “嘿!你这混蛋以为自己在干什么?”赫尔见状,自是立即露出了一副要动手的凶相喝骂道。 “你口中的那种‘药’,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不用推销的商品之一,你见过卖那种东西的人会上门求人家买的吗?”兰斯则是无视对方的叫嚷,自顾自地接着方才的话题说道。 “小子,我数到三……”赫尔瞪着他,接道,“你要是肯自己出去,我就放你一条……” “你的录像我收到了。”不料,下一秒,兰斯就说出了惊人之语,“内容是符合要求的,就是拍得不咋地。” 这句话,让赫尔整个人都僵住了,半晌没说出话来。 “别愣着,关门。”兰斯连看都不看赫尔一眼,像回自己家一样在对方的屋里到处转悠,还时不时开几个抽屉和柜门进行检查。 “你……”赫尔带上门时,语气已经变了,神态也是战战兢兢的样子,“你是……” “判官啊。”兰斯回道,“还没猜出来吗?” 赫尔又盯着他看了几秒,忽地板起了脸,厉色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到底是谁?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HO~”兰斯笑了,“不错嘛,作为一个没什么犯罪经验的人,能有这种程度的警觉,值得夸奖啊。” 赫尔表情不变:“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你在……” “好了好了,我会证明给你看的,别着急。”兰斯打断了他,同时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扫了一眼屏幕,“从你的卧室窗口往外看,左手边,隔开一条街的那栋大楼,第三层中间那间屋子,你应该有印象吧?” 赫尔没有回应,不过,兰斯所说的那间屋子,他自然是有印象的,因为那里住的就是他的房东……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就像苍蝇臭虫一样,整天骚扰膈应着周围所有的人,虽然谁都知道他们是极端自私无耻的小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由于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往往都无法处置或只有轻微的处罚,所以他们仍能自由自在地四处传播恶臭的毒汁。 赫尔的房东,就是这样一个人。 那是个六十多岁的色老头儿,收房租时跑得贼快,但房子出问题了就各种推诿从来不帮解决;他无视、甚至掩盖各种安全隐患骗人入住;他在账单上作假、在女房客屋里藏针孔探头、趁房客不在进屋偷东西或做些猥琐的勾当;他欺软怕硬,在那些地痞流氓面前畏首畏尾,然后将气出在那些老实的房客和刚进城的乡里人身上;他极端好色,从勤工俭学的穷学生到带着小孩艰难度日的寡妇都被他骚扰过,动手动脚那是家常便饭。 没有人把他当人看,但有时候,为了生活,人们不得不跟这种臭虫打交道。 “你不回答也行,毕竟你现在还在怀疑我是FCPS的探员对吧?呵呵……”兰斯等了几秒,再道,“总之,我想请你现在立即走到那扇可以看到你房东家的窗户那儿,朝他屋里看一眼。” 闻言,赫尔还是没有应声,但他在犹豫了几秒后,还是朝着卧室去了。 赫尔的公寓不大,除开卫生间,里外就两个房间,他很快就走到了卧室的窗前,将窗帘拉开一道缝隙,朝着他房东的那间屋望去。 此时,他的房东正好在家;这抠门儿的老鬼对自己也很吝啬,这么热的天也不开空调,愣是把窗户全开着,坐在窗边吹电扇。 就在赫尔的目光锁定了房东的两秒后,突然…… 嘭! 伴随着一道刺目的白光,那屋里发出了一声巨响。 纵是隔着一条街的宽度,爆炸的震波仍是将赫尔家的玻璃都震出了裂痕。 待火光和浓烟升起时,赫尔已被惊得连退数步,踉跄地靠倒在了自己的床头柜上。 “无良房东常年掩盖安全隐患,最终因老化的煤气管道破裂暴死家中,所幸爆炸发生时周围租客都不在家、爆炸也没有对大楼的整体结构产生影响导致坍塌……”这一刻,身处隔壁的兰斯用一口“播音腔”念了这几句,再恢复正常的语气道,“……这样的一段话出现在各大地方媒体的版面上,想必会让人很多人觉得……非常得顺眼。” 赫尔听到这儿,转头看向兰斯,沉吟道:“你事先已经预料到了我会提防你是卧底探员,所以……为了能快速证明自己的身份,你就在我能看得到的地方、在一个我认识的平民的家里……放了个炸弹?” “啊,正是如此。”兰斯一边收起引爆用的手机,一边用轻松的口气回道。 “那……我要是从一开始就相信了你,没有提防你是卧底呢?”赫尔思索数秒,又问道。 “没什么区别。”兰斯耸耸肩,“对我来说这就跟用鞭炮去炸屎一样,安都安好了,不引爆可惜了啊。” “我还以为,你……”赫尔话说一半,把那半个“你”字吞了回去,改口道,“呃……您只杀那些罪大恶极的人。” “你所谓的‘罪大恶极’是怎么定义的?看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法律上来说应该判什么刑吗?”兰斯冷笑道,“呵……若按照那个标准,你的房东应该安然无恙地继续着做他每天都在做的那些勾当,而你和我,都应该去死……不是吗?” 赫尔无言以对。 “既然你已是‘酆都罗山’的一员了,就放下你以前的那套标准。”兰斯接着道,“记住……‘酆都罗山’代表的,不是联邦的制度,而是那套制度之外的正义。 “我们管的,是法律不管、或者管不了的人;他们或是被制度保护着、或是因为没有威胁到制度本身所以就被无视和放任…… “所以,我才不在乎住在对面的那个老杂种在法律上的量刑是多少;我只知道他是一个令人作呕的混蛋,没有他这个世界会更好,许多善良的人也会因为他的死而感到快慰或至少松了口气。 “我不需要去搜集一堆很可能根本无从获取的证据,然后跑到一个充斥着虚伪和腐败的地方跟一群西装革履、趾高气昂的伪君子扯淡,顺便还要去讨好十几个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实际上屁都不是的傻逼。 “我,判官……就是一种制度,是在你所知的那套标准之外的、之上的……另一套制度,你最好快点儿习惯这点。”三天两觉的纣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