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卷 王的男人 第十六回王道至贱
“下一个!” 荆无华在我手下化光而去,青羊宫的玩家,眼神哩无不流露出惊骇。被我的凌厉气势,震慑的竟然半晌无言。 明月宝宝叹气一声,悄悄在战队私聊中,下达了一起攻击的命令。 青羊宫稍有头脑的玩家,已经猜测出来,明月宝宝这么久还未杀我,是因为根本无可奈何。 “这人竟然强悍如斯!实是恐怖的怪物!” 刚才我跟荆无华一战,我动用了诈术,行险出手,在二十余招之后,拼着重伤,以一剑换了一剑。他这种单剑流,战斗模式上颇为死板,那一剑没有把我的血量砍到底,却被我的反击,斩落了头颅。 他临死的时候,脸上都古井不波,在他的脑海里,他那一剑我是万万躲不过去的,非死不可。他自己自然是稳胜了这场。下线之后,荆无华还在以为,是光脑出了问题。 击杀荆无华,差不多已经是我目前的极限。这么多的人围住,根本连跑的资格都没有,因此,我连吞丹药都省去了。 数十道光华往下一落,我切切实实的又感受到了,被人挂至掉级的滋味。 看到我化光而去,明月宝宝叹气一声。淡淡说道:“这人被我杀了三次,但是等级去越来越高。现在他缺乏的就是有力的兵刃而已,不然连我也难对付的了他。以后青羊宫的人都要小心了!” “哼!他就是两个人而已,我们青羊宫几十万玩家,怕他什么?”听得有人不服,明月宝宝也懒得多说,只是一挥手指向天边,淡淡说道:“我们青羊宫主力,都在幻波池那边。这次南明离火剑出世,我们也只凑得起来这些人手。这口飞剑至关重要,我们绝对不能让它落在别的帮会手里。” “出发……” 明月宝宝终于发出了命令,青羊宫的人马立刻直奔大雪山深处飞去。 这次得之南明离火剑出世消息的玩家,可真是不少,有些对这口飞剑情有独钟的玩家,不惜从幻波池那边赶过来。放弃当前的任务。 明月宝宝带的战队队,在这些前来争夺南明离火剑的玩家里,算不得强悍。连续几天的明争暗斗,南明离火剑还未出世,她的手下就已经损失了一半。 而其中有不少,都是挂的莫名其妙,他们在通讯器里都说,他们都是偶然落单,遇到了一个头上写着某个帮会出身,id资料齐全的玩家,然后就被偷袭。对方下手阴损无比,从来不给他们还手的机会。 明月宝宝也不知自己得罪了哪路玩家,听手下的汇报,偷袭的人,什么帮会,门派都有,出手的剑招也是颇为正宗。肯定不是同一个人。 此番行动,连番遇到麻烦,明月宝宝也有几分后悔,当初我要是也去幻波池做任务就好了,省得接手这么个烂摊子。“真的是好想躲懒。” 我端坐在一处,雪峰之上,身后叶青青正在擦剑,身前一个少女,巧笑倩兮,分外妖娆,正是天狐灵襄。在我被杀前的一刻,她终于赶了过来。 本来就要现身,但是我在通讯器里,下了指令,着她不必出来救援。 被杀一次,掉点级别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要把这个杀手锏,放在最后才要露出来使用。天狐灵襄来的时候,身上带来了我大号送来的一批装备,我跟叶青青立刻旧貌换新颜,我身上套了三件,降低装备等级的衣、裤、外套。因此刚刚好装备上了两口九阶的飞剑。 这两口飞剑,我挑的只是装备等级最低的,属姓也只是一般,一口叫做牛郎剑,一口叫做织女剑。居然是罕见的配套双剑,合壁之后,双剑上能幻化两个护驾,一男一女。不过,这两个护驾跟长眉的属姓相仿,只是虚影,自带的两件武器,不能加装任何装备。使用的武器分别是绣花针跟扁担。牛郎的技能叫做大葵花神针诀,织女的技能是小牡丹棍法。 不过,这两个护驾,除了不畏大部分物理打击,小部分法术攻击,是个优势外。攻击力弱的可以。 说白了,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摆设。当年我得到手里,从没有一次拿出来用过,现在是不得已,就算穿了降低装备等级的衣物,我的库藏九阶宝贝里,也只有这两口飞剑能凑和装备上。 “王某某,你已经伏击了他们那么多次,怎么都没有杀掉那个女人。加上我跟灵襄出手,应该有七八成的把握,挂她一次的。” “青青大人!要解心头恨,钝刀斩仇人。在赌桌上,就是要等对方亮出来三条a,大叫,我不信你还能有第四张,然后跟他梭哈。当对方翻出第四牌,仰天大笑我赢了的时候。故作苦大仇深,悲天悯人,大叫几声,我不相信,我怎么会……你这贱人怎么可能摸到那张牌。然后垂头丧气的一拍桌子,没精打采的小小声说道,我……我怎么会一把全梭哈了呢?眼泪汪汪的翻开……” “然后是一把同花顺是不是?” “青青大人亚,你怎么猜到的?” “你喜欢老电影,骗我去看过多少遍赌神了。我怎么可能猜不到?” 咳嗽,所以说,男人不要轻易亮开底牌。总被人揭老底就没意思了亚。 叶青青一收手上的长剑,问我道:“那你接下来是打算,把偷袭战术进行到底了?天天用春周笔在装备上写字,然后出去骗人,你是越来越上瘾头!” 我长身而起,眼望东方,那里正是无数玩家在争夺南明离火剑的方向,用最平淡的语气,一字一顿的说道:“不是这样的,我这么做有着深刻的含义。” “我其实想传达一个隐藏的信息,给青羊宫的人。我是一个有着王者之气的男人,得罪了我就会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之中!” “自己冒充自己小弟,说白了就是这个战术吧?” “……” 青青大人亚,你真是太聪明了。 (未完待续)流浪的蛤蟆的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