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修真小说 - 江湖谪仙行在线阅读 -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何谓江湖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何谓江湖

    上古人族剑修之首剑重磨在原地愣愣出神,心神尤为恍惚,因为魏颉所说实在太过震撼,若天雷轰鸣,震得人哑口难言。

    良久过后,剑“老大”方才缓了过来,他问道:“魏颉,能否告诉我,你究竟是如何认识的白帝,又是如何了解到这些的么?”

    魏颉笑了笑,自觉这等事情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便把自己如何在痛思崖上偶遇剑圣嬴秋,以及因机缘巧合,从魔族俞肥口中了然那场百年前的登天之战等等事情都说了。

    最后则提到了那日在西域阳关战场之上,嬴老爷子传授天下第一剑术霜刃把示君,并希望魏颉能赶赴天烛磨炼剑意,好生砥砺一番心境。

    其中涉及到某些隐私秘闻的细节点,自然简单略过,不去过多详细阐述,否则容易泄露没必要的信息,引起误会。

    白发金袍的剑姓老者听得频频点头,待红绸年轻人言语完毕,老洞主扶额感慨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能够得到白帝认可之人,恐怕千年,不,万年来都没有几个啊!”

    魏颉哈哈一笑,摆手谦虚道:“前辈夸张了,晚辈不过是运气不错,侥幸得到嬴老爷子的点滴赏识罢了,算不上什么认不认可。”

    剑重磨却浑然不管魏颉的话,沉浸在自己世界里,自顾自的说道:“既然是白帝都认为值得托付与信任的年轻人,又获得了剑神的剑道传承和剑意剑术,那么……”

    满身皆由剑气构成肉躯的老剑修蓦然抬起头,声音铿锵有力,有金属剑锋交错,他大声说道:“魏颉,让我的这些兄弟,以后都一块儿跟着你罢!”

    魏颉顿时挑起眉头,满腹不解的问了句:“为何?”

    剑重磨耐心解释道:“反正而今地下魔族已被悉数封印在了北天冥河,有玄武帝君负责镇压,那么这座用于人间镇魔的英灵洞的存在便就无甚大意义了,有我剑重磨一人在此镇守,防止洞窟气数不乱即可。至于其他人,其他的一十八位剑修英灵,他们本身就不具备多么强的自主意识,有身躯而无神智,在他们灵魂深处,只受昔年所习剑术以及本命剑意的影响,而他们最初的那份剑意,正是由白帝所赠。魏颉,你的剑上同样也有着白帝之神明剑意,追本朔源,让他们跟着你,决然是会万分死心塌地,豁出性命效忠的。对不对啊,兄弟们,你们愿不愿意供这位白帝传人驱使?”

    最后这句话音调极高,亢奋无比,显是说给那群“兄弟”听的。

    那一刻,剑重磨身后那十八位由剑气凝聚组成身体的上古英灵剑修们同时发声,整齐划一,他们异口同声的震声大喊:“愿受白帝传人驱策!”

    没等魏颉矢口否认自己并非什么“白帝传人”,那英灵洞洞主继续补充道:“我身后的这些人,乃上古时代人族最初的一十八位剑修,亦可称作‘剑士’,以身殉剑,故称‘剑道死士’。十八人分明名为风华、羊星、漆雕、南门、雷虹、盍之、龙口、鱼池、邓化、子书、符民、桑霄、谷寿、左庐、峥岫、钮皇、柳遵、刁苏,自今日起,这十八名剑修,将誓死忠诚于你,就像他们昔年忠于白虎帝君,忠于人族,忠于手中剑一样。”

    剑重磨指了指魏颉左手手腕上带着的那枚翠绿手环,问道:“你这镯子是类似于以芥子之躯,容纳须弥大山的通灵物件吧?”

    魏颉低头看了眼手上的那只盈盈仙子沈腰所赠的神京玉镯,点点头,“是的,此物内藏小天地,元神出窍游离其中,可尽览南海群岛之无限风光。”

    剑重磨“嗯”了一声,“果不其然,既如此,那么我的十八位兄弟们便有去处了,以后就让他们都待在这座镯内小天地当中好了。”

    未等年轻人答应,人族剑修领袖剑重磨自说自话,猛地一挥袖子,上古时期的剑修英灵们又都尽数化作一缕缕凌厉剑气,剑光璀璨,倏然已全都飞入翠绿色神京玉镯之中,寄宿于那一片自成天地的“小型南海群岛”里面了。

    被这一通强买强卖之后,魏颉也只好抱拳行礼,欠身致谢道:“那么晚辈在这里多谢剑前辈的一番好意了。”

    接下来,姓剑名重磨的金袍老者就如自己说的那样,把魏颉和苏羽白二人恭恭敬敬地请出了自家洞天福地,而后又帮助两人离开了这座有若巨型迷宫一般的地下陵墓。

    出了埋葬有大舜皇帝姚虞的帝王陵,下了破庙所在的女婴峰,他们自天色将暮时分上峰,此时已是天色蒙蒙亮,东方鱼肚白了。

    魏颉从瓦罐寨马厩里牵回了自己的坐骑红马赤骥,与骑乘着翡翠皮毛青骊马的苏羽白一同行下六嶷山。

    顺利离开英雄府,一路往北,只因目的地相同,都是要前往莽苍府炎神山焦叶寺,故此策马并辔而行,天涯同向。

    这一日晌午,天色极好,阳光温暖,并无几分寒意,苏羽白不知怎的,提出要去山上野炊,魏颉正好无聊,也便欣然同意,在山脚下简单买了些炊具和新鲜食材,二人一并往这附近的那座著名高山上赶去。

    镔铁府灌口郡当阳城南部,眉山。

    正午饭点,山里炊烟袅袅,烟气徐徐升空,有一对堪称超拔流俗的“璧人”,在山间与彼此对坐,生火做饭,煮肉烤串来吃,酒水畅饮,场面可谓十分其乐融融,和和美美。

    便似田野间忙碌之余,闲来谈笑的农夫农妇,只是论起他们的容貌气度,这对男女可谓天下无双,胜过亿万寻常百姓夫妇的总和。

    男子身披鲜艳红绸,脖子戴有串佛珠,腰佩双剑,金墨两色剑鞘。

    女子穿着洁净白衣,身边放着柄巨剑,腰别单剑,其色有如霜雪。

    男子气态英武俊态,女子容颜美至巅峰,一男一女,均是人间尤物、天命之属。

    普通男女但凡能有他们一半的长相,都足可被世人称呼一句“俊男美女”,不似红尘凡人,更似天庭谪仙。

    这对貌若谪仙人的男女剑修,此时正在津津有味啃着手中沾了咸酱的大排骨,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其乐无穷,叫人看了就生食欲,想问他们一句,到底滋味如何,是否当真那么好吃。

    一身琉璃白的苏羽白很快吃干净了整根排骨,把骨头随手一扔,拿起一坛酒水,仰头而饮,姿势豪迈,展现侠气女流的英姿风采,她痛痛快快喝了几大口后,突然问道:“小颉,你觉得,何谓江湖?”

    魏颉陡然听得这一突兀问题,并未快速回答,而是顿了顿,略作思考,同样抄起酒坛喝了一口,遂回应道:“桃李春风一壶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觉得这诗不错,所谓江湖,得有桃花,有李树,有美酒,还要有夜雨。”

    苏羽白瞥了红绸剑客一眼,淡淡道:“你忘记我说过,我最讨厌桃花了么?”

    魏颉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致歉道:“抱歉哈,苏姐姐,我给忘了,重说重说!”

    苏羽白淡然一笑,继续喝酒。

    魏颉又是一番疯狂思量,脑海飞速旋转,搜肠刮肚的回忆着昔日读到过的各种诗句,于是当他再度开口时,已是满嘴名诗,“曾因酩酊鞭烈马,只愁情多累美人。江湖游侠,该当酩酊醉酒,骑乘烈马,结交美人。”

    苏羽白笑道:“情多累美人,分明应是连累美人,怎么到你口中就成结交美人了?”

    魏颉摆了摆手,又改口道:“那我再换。铁马秋风人去后,天涯寂寥枉凝眸。行走江湖,要有铁马秋风,还免不了会有落寞寂寥,枉自凝眸。”

    苏羽白稍稍点头,“接着说。”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分付与疏狂。”魏颉自得而笑,“江湖有山有水,还会有疏狂得意!”

    苏羽白一手拿酒坛,令一只手掌拍了拍坛壁,以示鼓励。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江湖习武之人,总该仗剑骑马,挥斩鬼雨,留下满山白骨,惊起林间飞鸟。”

    魏颉竖起大拇指,眯眼笑道,“就像苏姐姐那日策马杀上瓦罐寨,屠灭举寨山匪,救我于水火之中,这就很够侠气,很有江湖意味!”

    苏羽白浅浅一笑,“那天我上山主要是为了依照卷轴所绘,寻找舜帝陵墓,屠光那座匪寨只是举手之劳罢了,至于救你嘛,要不是看你长……嘴巴够甜,一口一个苏姐姐,我才懒得管你呢,你就一直在那柱子上被捆着吧。”

    魏颉听到那个“长”字,顿时明白苏羽白刚才险些说出那句“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嘿嘿一笑,神情乐呵,快意言道:“那小生在这里谢过苏姐姐出手搭救之恩了!”

    苏羽白笑而不语。

    “少年侠气恩仇重,素好交结五都雄。江湖少年最多侠气,将恩与仇看得极重,适才我口误,并非是结交美人,而应该去多多结交豪杰英雄,所谓近朱者赤,绝不能与宵小为伍。”魏颉说道。

    苏羽白对此表示赞同,“这话说的在理,江湖本就是一个染缸,本就鱼龙混杂,若再净交些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那就休想出淤泥而不染了,只能越来越脏,变得越来越不像当初的自己。”

    她说到这里,又忍不住称赞道:“看来小颉你读过的书还挺多的,诗句张口就来,不错。”

    魏颉连连点头,把苏羽白的赞词悉数笑纳,胸中怡然自得,接着道:“东南永作金梁柱,谁羡当时万户侯?江湖儿女,该当贱荣华、轻王侯,视功名利禄作粪土,大禹王朝五大藩王之首的金梁王,座下所管何止万户?但爱好江湖行侠之人,就算是把一地强藩的位置让给他当,他都坚决不会当,因为嫌麻烦,整天这事那事的,太过麻烦,懒得做什么万户侯爷,什么金梁藩王。”

    苏羽白斜眼看向魏颉,笑容玩味,问道:“不愿当万户侯,那若是像你爹当年那样,把麾下统领万人部众的将军职位让给你做,你做不做?”

    魏颉微微蹙眉,却也并未如何思考,旋即回应:“那自然还是要做的,将军捭阖沙场,本质上也是在行侠义之举,故也算是半个江湖人,不甚冲突,战场和江湖三昧场,用不着分得太清楚。”

    苏羽白浅笑道:“你倒是会为自己开脱,找借口的本事一流,佩服。”

    魏颉不再应此话,捧起酒坛,咕嘟咕嘟豪饮数口,抹了一下嘴巴,轻轻叹出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江湖挺不公平,有的人呢,生下来就活该享福,一辈子舒舒服服,无拘无束;有的人命不太好,自打生下来,就是来人间历劫的,不把苦头结结实实的吃够了,回不去,死了都回不去。”

    苏羽白盯着年轻男子那张有些落寞无助的脸看了一会儿,不再言语,只是默默将手里的酒坛子递了过去,与之碰了个杯,也大喝了一口。

    魏颉眨了眨些微泛红的眼睛,脸上露出笑容,转头对着身边那名姿容绝美的女子剑修说道:“苏姐姐,谢谢你能陪我喝酒。”

    苏羽白笑了几声,“瞧你这话说的,怎么,之间都没人陪喝过酒?”

    “自然是有的,只是……”

    魏颉稍微想了想措辞,发现说不太好,便就随意开腔,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道:“他们都没你好看。”

    苏羽白“噗呲”一下笑了出来,拿纤细如玉筷的手指遥遥戳了戳魏颉,“你小子,嘴这么甜,跟我说实话,骗过多少姑娘?”

    魏颉嬉皮笑脸,“我可没骗过,我魏颉可不是那种无赖惫懒之人,有良知,更有底线。不过,那日在羊入狼口里,你见过的那个自称‘风流潇洒玉面小青龙’的青衫男子,苍参苍曲陌,他是苍山大侠苍澍之子,乃淮南道出了名的纨绔浪子,被他骗过的姑娘,只怕不会是少数。”

    苏羽白呵呵了两声,促狭道:“就他长得那副邋遢样子,若是没钱,有姑娘肯跟他?”

    魏颉觉得此言有趣得紧,不禁也笑出了声,但还是帮着老苍辩解了几句:“那倒也不尽然,而今苍参已与自己心爱的姑娘一同返回淮南道了,那姑娘名叫千岩竞秀,是东瀛人士,她看重的就不是另一半的钱财,而是情义。”

    苏羽白又冷冷“呵”了一下,她的嘴巴贯来够毒,语气冷冽,“原是个东瀛倭寇,也难怪品味会如此奇特。”

    魏颉面带苦笑,心道若是老苍和王一身在这里,非得联合起来和苏姐姐打上一场不可,幸亏不在,否则真打起来,自己可不知道该帮谁。

    “话说小颉,你会唱歌么?我有点想听,可以来一首吗?”苏羽白忽然道,“你声音还蛮好听的。”

    魏颉抿了抿嘴,他生来便嗓音温润动人,又曾经跟着许秋山的滇戏班子,还有少女许灵霜一同练习过唱曲,基本功极其扎实,几乎已到了足可上台表演的水准,此刻开口便可,轻松唱出一支曲来。

    此歌谣节奏较快,有如骏马奔驰草野,快刀斩却乱麻。

    音传山间,细草飘拂,内力远扬,四方皆闻。

    若许老班主还在人世,定会夸赞一句,真是好一个戏腔苗子,天生的演唱名角儿!

    “此间江湖少年,青衫微末,偏爱仗剑天下,红尘勘破,胸中了无牵挂,只恋生杀,快意报恩仇……”

    魏颉唱完整首曲子,神清气爽,转而问道:“苏姐姐,怎么都是我在说?你也给讲讲,你心中的江湖是如何的?可否多姿多彩?”

    苏羽白和颜悦色,不着急去答复,而是又小饮一口所剩不多的酒水,雪白加身的她悠然说道:“刀光剑影,快意恩仇,万里奔袭,诛杀贼寇,那都是表面上的江湖。江湖本色是‘黑’,浓得化不开的黑,大概有一分奇绝,二分凉薄,三分魄力,四分豪迈,剩下的九十分,全部都是险恶!”

    魏颉听得此悲观论调,想起自己生平所遇诸多腌臜黑暗之事,觉得白衣苏羽白所言,甚是有理。

    “所以我们才要习武修行啊!”

    苏羽白振声道,“我们要做强者,足够强的强者,只有变强了,我们才能保护得住那些对我们而言,重要的人或事……”

    大黎国女剑修喝尽一坛酒,“对于弱者来说,这座江湖就是地-狱,而对于强者,则是快乐的天堂啊!”此地无银三千两的江湖谪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