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宅屋 - 耽美小说 - 【总/攻】关于我在南风馆当头牌的事在线阅读 - 原来男人也是能做皮肉生意的

原来男人也是能做皮肉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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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淮,过来将这捆柴劈了,再送到后厨去烧。”

    “好。”

    我接过阿庆手里的柴堆,慢慢往后院挪去。

    其实我天生力大无穷,虽说才八岁,但这半人高的实心木对我来说也只是小菜一碟,但我不爱出风头,便一直只装得比普通孩子能干一些,因为我知道,太拔尖会被削掉,太挫又会被拔掉,我这样的苗子算是刚好的。

    我想我就是从前不懂这道理,所以才被阿娘从兄弟几个里挑出来卖给牙子,换了几个黑硬的大饼,其实我觉得我不应该只卖这点价钱,阿娘应该把我带到县里卖才对,少说也该换一袋米面,不然那么多兄弟姐妹,那几个饼怎么够吃呢?

    我从不怪阿娘将我卖出去,阿娘是个很好的女人,我爹死得早,当壮丁去修河堤的时候被砸死了,她一个瘦骨伶仃的女人拉扯我们一群孩子,实在是太难,但尽管如此,在饥荒前她也从未动过要卖孩子的念头,直到饿死了两个弟妹,她才不得不将我卖了出去,而且再三确认是卖到有钱人家府里做下人,能有饱饭吃,她才哭着将我的手交给了人牙子。

    她是个好娘亲,但我不知往后我还有没有机会见她了,不过如今我能平安长到这个年纪,我想阿娘知道应该就会很高兴了。

    我被卖出的时候才四岁,跟着换了好几个面孔的牙子颠簸许久才终于下了车,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但等到的时候,一开始跟我一起被带走的那些孩子已经没剩几个了,刚刚给我送柴的阿庆就是活下来的其中一个。

    后来我听婆子们闲聊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这是京城,我是江淮人,所以叫阿淮,我从前只在说书先生那儿听过京城这字眼,知道是天子脚下,富贵之都,街上随便抓个人或许都是大人物,我有些唏嘘,我竟然到了一个这样不得了的地方。

    但我也没上过街,也不知是真是假,这几年我一直都在这房子的后院做杂役,我们是奴隶一样的存在,或许这辈子都不可能离开这又小又脏的院子,是京城或者江淮,又有什么区别呢?对我来说,能吃饱饭就已经很好了,我并不奢求其他,倒是阿庆,他因为常常要到门口领樵夫送来的木头,倒是能偶尔看几眼外头的模样,对于京城,他是比我向往多了。

    我本以为我会就这样长大,然后老去,再死去,最后草席一卷丢到乱葬岗,就结束我这无聊的一生,但没想到变化这样快就来了。

    那天负责管我的婆子将我推到池子里,叫我将自己洗干净,我不疑有他,能好好洗个澡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但这回竟然还给了我一身新衣服,这让我有些忐忑,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又要将我卖出去。

    我第一次走出我的小院子,跟着婆子通过小门,弯弯绕绕的走了两层梯子,被带到了一个对我来说豪华漂亮得不可思议的房间里,里面那个人也是,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而且是个男人。

    我从不知道原来男人的脸也能这么白,皮肤也能这么细嫩,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要好看,当然我也没见过几个女人,无非就是我阿娘我阿姐阿妹和村里的阿婶大娘和她们的倒霉闺女,难民村里出来的人,怎么可能比得上这位在金银堆里养出来的美人分毫。

    直到婆子叫我问好,我才知道这就是买下我的人,时隔四年,我第一次见到我的老板,或者说,我的主人。

    他打量了我一番,冲我挑了挑他细长好看的眉毛,用扇子挑起我下巴仔细看我的脸,又用指尖轻轻在我身上腿上戳了几下,露出应该算是满意的表情,随手从袖兜里摸出一片金叶子丢给那婆子,她便笑得满脸堆褶地退了下去,还十分贴心的关上门。

    老板坐到摇椅上,撑着头半眯着眼懒懒地看着我。

    “今年多大了。”

    “八岁。”

    “嗯,你叫阿淮?哪个淮?”

    “江淮的淮。”

    我保持着面无表情,但心里有些无语,这老板连这点东西都不问清楚就将我带来的吗?

    但老板似乎毫无自知,那双漂亮的眼睛似乎还带了点笑意,看着我有些促狭地问:“你可知这是哪?”

    我摇摇头,随即沉默一会,又点点头:“是京城。”

    他摆了摆扇子:“京城哪儿?”

    这就问到我了,我怎么会知道这是京城哪儿呢?就连京城这两个字都是我偷听来的,于是我便实诚的摇摇头。

    “这里,是南风馆。”

    我有些茫然的看着他,南风馆?什么东西?

    许是我疑惑迷茫的表情取悦了他,他弯着眼笑得更欢:“就是给好男风的达官贵人们享乐的地方,跟窑子一样,不过做皮肉生意的都是男人。”

    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我知道窑子是什么,但我没弄懂男人怎么做这生意,我一直以为只有女人能做。

    “不懂没关系,接下来你都会跟在我身边,很快你就什么都懂了。”

    我很想说其实我一点都不想懂,不过老板都这么说了,我也只能乖顺地点点头,我想如果能将这个男人服侍好,我应该能吃的比从前好一些。

    但我没想到,所谓的什么都懂,竟然是他要教我读书写字,还要练武耍剑,讲道理,练武倒也还好,毕竟强身健体的事儿我也乐意,但是读书写字是真真叫我头疼,我长这么大都识不得几个大字,看到白纸黑字就头疼,我想尽办法逃,但老板这魔鬼一样的人,他抓住我的命根,不写好字背好书就不让我吃饭,只让我站在旁边看着他吃,我实在没办法,只好含泪啃下了那一本又一本的大书。

    一直到十岁那年,老板突然跟我说,他要教我南风馆做事必须要有的本事,我知道我还是跑不掉了。

    跟在他身边这两年,时常要帮他在楼里跑腿,我就算再怎么愚笨,老板这么刻意的引导,也该看明白一些事了。

    男人原来真的可以做皮肉生意,而且男人跟男人做那事,是要插进那腚眼去的!